代表建议办理得怎样?答案全部在这里!
今年以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得怎样?下面,小编就为各位小伙伴说道说道。
提交情况
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转为建议办理的51件,代表个人提出的建议75件,共126件。经梳理,内容共涉及6个方面,其中,工业经济方面9件,农业农村方面14件,城乡交通方面29件,环资城建方面41件,社会事业方面27件,其它方面6件。
办理情况
从代表建议已办理的动态情况看,建议所提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88件,占69.84%;建议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33件,占26.19%;建议所提问题因政策原因或暂时难以解决的C类5件,占3.97%。
满意度结果
从满意度反馈情况看,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的97件,占总数的76.98%,其中,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均满意的96件,对办理结果满意、办理态度基本满意的1件;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的29件,占总数的23.02%,其中,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办理态度满意的11件,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均为基本满意的18件;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不满意的没有。
主要做法
一、工作推进展现新气象
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将“推进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制度的落实”写入工作报告,为全年建议办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在对代表建议整理研析的基础上,3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将建议办理意见连同所有建议内容,一起交给县政府办理。4月15日,县政府召开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孙县长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督查室专门负责办理督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交通局、城管局、教育局、水利局、自规局等相关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主抓,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经办人员,细化办理方案、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办理机制得到新提升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与县政府督查室一起,从建议的梳理分解、及时交办、媒体公示,到县政府专题研究、与代表沟通,再到集中督办、会议审议,对建议办理各个环节的要求都作了细化和明确,这既是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建议督办的工作办法,也是县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南,为各承办单位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作了规范。大多数承办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高质量,住建局在“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包质量”的“三定一包”责任制基础上,建立了定向走访、信息反馈、办理督查等工作制度;公安局在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回复承办结果等环节,形成了全程可跟踪、可追溯、可奖惩的考核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
三、办理质量取得新成效
一是办成率实现新提升。在今年建议数量增多、办理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办成率较2017年上升了39.13个百分点,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二是建议面商率实现新提升。各承办单位能够摆正自身的位置,切实改进办理作风,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确保了每件建议办理都能与代表见面一次。三是建议满意率实现新提升。代表的满意率再次实现了100%,各承办单位能够做到凡是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又有条件办理的,快速应对,及时办理;对因客观条件或政策原因难以解决的,积极沟通,主动作为。如,商务局在知道王国荣代表对34号建议(“关于在明珠西路马厂村附近新建农贸市场,方便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建议”)办理不满意时,便立即邀请代表参与农贸市场选址,在经过实地视察后,代表对商务局办理答复表示理解,对办理工作也表示满意。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各承办部门、单位和人大代表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与人大代表要求相比,办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涉及多部门承办的建议,办理过程中只注重对本部门内容的答复和办理,部门间缺乏沟通甚至有推诿现象;受资金、政策、计划等要素制约,部分项目难以成型,一些建议仍在办理中,影响了办结率;部分单位答复工作不精细,具体承办人员对办理流程不熟悉,“重答复、轻落实”“只落实,不答复”等情况依然存在等等。下一阶段,县人大将会同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三定一包”的责任机制、动真碰硬的督查机制、求真务实的长效机制,对已办结的建议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提质增效;对正在办理和列入规划的建议优办快办,全力推进;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再沟通、再会商、再督查,确保让代表认可,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