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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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4年12月28日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周兵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的规定,并经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初步审查,会议同意周兵局长所作的报告。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列支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公共设施投入等因素,全县及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44.05亿元、31.29亿元分别调整为42.6亿元、30.37亿元。全县及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由123.36亿元、112.07亿元调整为119.97亿元、107.71亿元。政府性基金、国资经营、社保基金预算收支也根据实际情况作了相应调整。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科学统筹调配财政资金,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2024年12月28日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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