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霞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四化战略”,全力打造“五大高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中实干争先!
会议强调,面对新征程新使命新目标,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生态优先、共建共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厚植高质量发展动能、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打造最靓丽江淮“绿心”、书写高品质民生答卷。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传承发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斗争、敢于胜利的精神,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建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2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建湖县202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24年县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建湖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24年县本级预算。
(2024年1月12日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2024年1月12日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征汉年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建湖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焦检察现代化建设,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建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