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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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
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黄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的规定,并经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初步审查,会议同意黄坚局长所作的报告。基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支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政府债券使用等因素,全县及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不作调整。全县及县本级政府性基金、国资经营、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分别由75亿元、2.09亿元、14.37亿元调整为67亿元、2.55亿元、16.6亿元;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由111.84亿元调增为127.3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96.2亿元调增为112.6亿元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大力推进预决算改革,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 科学统筹调配财政资金,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2023年12月27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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