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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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3年4月14日建湖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步荣同志任建湖县教育局局长;
  宁同志任建湖县司法局局长;
  伟同志任建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钧同志建湖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李向前同志建湖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有为同志建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   命:

袁文忠同志任建湖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侍宏健同志任建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
张晓娟同志任建湖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
  璐同志任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涌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静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建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大维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顾大明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颜单人民法庭庭长;
  松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高作人民法庭庭长;
孙宇峰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上冈人民法庭副庭长;
  标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孙耀华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春阳同志任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袁文忠同志建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侍宏健同志建湖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晓娟同志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璐同志建湖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春兰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学斌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程爱民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建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颜单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钱文祥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大维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上冈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松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高作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天健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树云峰同志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东同志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    命

下列29人为建湖县人民陪审员:

马菁  马桂玲  王丹丹  王月芳  左文艳  孙紫微

李妍  李汝勇  杨  健  吴进广  吴堂文  吴银红

佘晓宇 沈义芳  沈丽丽  陈其江  陈真琪  张秀芳

武金玲 金  艳  周正留  周荣兰  夏  婧  徐正洲

唐丽  唐建辉  曹志艳  符铁红  戴忠娣

免    去

顾瑞琴、张军2人建湖县人民陪审员职务。

 

2023年4月14日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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