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臧冲辞去盐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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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臧冲辞去盐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7日建湖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的规定,建湖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臧冲辞去盐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2022年12月27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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